基础部教研室管理规章制度

作者:董卫国 时间:2018-04-23 点击数: 责任编辑:基础部

  • 基础部教研室管理规章制度

    为保证教研室工作的正常开展,提高教研室工作的质量,教研室应制定必要的工作制度,并切实贯彻执行。

    1.工作计划、总结制度:

    每学期初,教研室要认真制订教研室的详细工作计划(包括教研活动、学术活动等),每学期结束时,应对教研室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,并向分院汇报,学年末以书面形式总结教研室活动开展情况。计划和总结交分院和教务处各一份。

    2.例会制度:

    有计划地开展教学理论、教学内容与方法的改革等方面的研究,交流教学经验,开展学术活动,讨论、处理教研室工作中的一些其它重大问题。原则上每两周至少进行一次教研活动,活动时间不少于2小时,如无特殊情况,不得随意占用。教研活动应有记录。

    3.集体备课制度:

    基础课、专业基础课应开展集体备课或经常进行这方面的讨论研究,其它课程也应尽可能加强集体研究。

    4.听课评议制度:

    结合学校听课制度,经常组织本教研室教师集体听课和相互听课,并进行评议。新教师开课必须履行开课审批手续。

    5.检查考核制度:

        除平时有重点检查外,每学期期中进行—次教学检查活动;学期结束时,对教师进行—次全面考核,检查工作的完成情况,表扬教学质量好或科研工作有成绩的教师。

        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6年12月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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