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
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
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
为了进一步推进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、规范化,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,提高党员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,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,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和其他有关党内法规,现结合本院工作实际,制定本规则:
第一条 理论中心组学习由学院党委书记主持,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及党委委员参加,参与学习人员视情况扩大到各党支部书记。
第二条 每月组织学习研讨不少于一次,党委书记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,书记不能参加学习时,由主持党委日常工作的负责人代行职责。
第三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包括:
(一)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"三个代表"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。
(二)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。
(三)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决议。
(四)国家法律法规。
(五)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。
(六)党史、新中国史、改革开放史、和社会主义发展史。
(七)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所涉及的经济、政治、文化、社会、生态、科技、军事、外交、民族、宗教等方面知识。
(八)改革发展实践中的重点、难点问题。
(九)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。
第四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可以通过以下适当形式,开展切实有效的学习活动:
(一)集体学习研讨。理论学习中心组应当将集体学习研讨作为学习的主要形式,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、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结合起来,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。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中心组成员自己学、自己讲为主,适当组织专题讲座、辅导报告。
(二)个人自学。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根据形势任务的要求,结合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,明确学习重点,研读必要书目,下功夫刻苦学习。
(三)专题调研。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把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结合起来,深入基层、深入群众,扎实开展调查研究,深化理论学习。
(四)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积极参加学习讲坛、读书会、报告会等学习活动,充分利用网络学习平台开展学习,拓宽学习渠道,提升学习效果。
第五条 理论中心组学习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, 紧密结合学院各项工作实际,进行学习、思考、探讨。
第六条 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,参加学习的中心组成员实行签到制度,一般情况不得请假,切实做到学习时间内人员到位、思想到位。
第七条 党委书记协调安排各阶段学习内容的组织、资料的准备,党委组织委员负责做好学习记录。
第八条 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。